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瑞士高等教育、科研机构简介
联邦政府承认的高等教育、科研机构主要由三部分组成。第一部分为十二所公立大学和四所联邦研究所;第二部分为享受政府补贴的四所独立学院;第三部分为七所联邦高等专业学院。
公立大学中的两所联邦高工(苏黎世联邦高等工业大学、洛桑联邦高等工业大学)和四所联邦研究所,由瑞士联邦内政部下属的联邦高工委员会管辖;其他十所为州立大学,分别由各大学所在地的州政府管辖,均有博士学位授予权。
四所独立学院享有大学促进法规定的政府拨款补贴资格。其中圣加仑师范学院是专门培养初、高中学师资的高等院校,毕业文凭Diplom。其他3所学院均与当地大学合作办学,但享有自主权。办学目标以培养研究生(硕士、博士)为主,主要招收大学毕业后的学生,学制因专业而异,博士学位由有合作伙伴关系的大学颁发。
八所联邦高等专业学院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。学制因专业而异,一般为二至四年。所颁发的毕业文凭Diplom(FH)不能等同于正规大学的毕业文凭Diplom。办学目标是培养高级职业技术人才并从事应用技术研究。 |